2.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1(3)
时间:2026-01-27
时间:2026-01-27
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履行下列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履行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 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 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7、 按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8、 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9、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10、协调内外部关系 ,
11、 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12、处理项目经理部的善后工作。 Ⅳ、项目经理部的权限:
1、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洽谈业务,签署与项目生产 有关的业务性文件(不包括具有重要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文件)。
2、参与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提出项目一般管理人员名单,并经公司审核后予以聘用。 3、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项目人员月度工资、奖金有建议权;负责对项目成员进 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有功人员,经公司批准后进行嘉奖;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可将其退回公司。
4、协助公司选择劳务作业队伍。根据劳务合同,对不符合项目施工生产要求的劳务队伍,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与公司协商后,有权辞退出场。
5、对进入项目的材料、设备、周转料具等有权进行合理调配、组合和使用。
6、对项目一般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组织编制或审批,具体要求可参照相关文件的规定。
7、根据工程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有权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和调整。
上一篇:小学奥数周期问题教师版
下一篇:建筑工程智能化质量验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