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载部项目内外检交验管理规定(6)
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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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5外检复检时,船东、船检标记漏处理,施工单位检验员处罚100元/处,作业区项目负责人处罚50元/处;
5.4.1.6外检项目提交两次未合格,第三次提交施工单位检验员处罚100元,作业区项目责任人处罚50元,依次类推。
5.4.1.7 针对以上罚款,若持续在一月内保持不发生以上问题,罚款数额如数归还各被罚款人员。 5.4.2作业区月度项目合格率考核
以部门计划室统计为依据,以作业区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单位,月度内、外检指标完成率奖惩如下:
作业区项目内外检合格率完成情况纳入月度或季度质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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