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比较视野下的绿色发展(3)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长远影响和间接影响,尤其是在代与代之间和全球范围内的影响——环境污染的代际转移和区域转嫁,都算不上生态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因而大致属于弱生态中心主义的范畴。二是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它首要关注的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目标的并重和共赢。依据这一界定,除了对特殊生态环境对象的强有力的法律行政保护,还必须致力于生产经济技术方式与生活消费风格的重大变革,才能最终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性目标。但对于这一理论来说,人类的物质消费需求更多的是如何满足而不是加以限制的问题,而任何意义上的变革都只能是渐进的和以经济技术为主的,因而大致属于弱人类中心主义的范畴。三是环境/ 资源可维持的绿色增长,它首要关注的是使依赖或可掌控的自然生态能够支撑高速发展的经济特别是GDP增长。依据这一界定,真正重要的不是自然生态系统如何使本地居民享受更舒适和高质量的生活,而是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构成要素的经济商品化及其工业化开发利用(比如对于工业生产十分关键的贵重金属和稀土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也就是着力于经济体总规模的扩张。当然,至少在应对工业环境污染后果和资源稀缺的意义上,这一理论也会强调关注绿色议题并支持环境友好的发展举措,但总体上属于人类生产/ 经济主义或“发展主义”的范畴(现实中往往体现为所谓的GDP崇拜)。
从过去20 年回顾的视角来看,绿色发展第一个层级上的理解与界定依然更多局限于少数激进或极端的环境主义运动与团体的范围,比如来自左翼“红绿”的生态马克思主义/ 社会主义运动团体和来自超越左右的“深绿”的生态中心主义/ 自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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