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河建管处监理工作管理办法(2)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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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机构设置
总监办下设驻地监理组,总监办全面负责整个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实施及管理工作,驻地监理组具体负责所在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人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设置。
(一)总监理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监理单位进行登记注册,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至少2项类似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的总监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二)驻地监理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有6年以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担任过至少2项类似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的监理工程师。
(三)路基、桥梁、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有6年以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担任过至少2项类似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的监理工程师。
(四)测量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有6年以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经验,至少从事过2项类似高速测量专业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五)试验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类别包括公路、材料专业),且在监理单位登记注册,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有8年以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和工程相关试验检测经验,担任过至少2项类似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的试验工程师。
(六)合同计量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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