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监理规划(15)
时间: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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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规划
4、施工单位根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
5、施工单位将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报监理和业主各一份。
6、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监理将不批准开工报告,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四)测量成果报验制度
1、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将专职测量人员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报监理审查,同时将证书复印件报监理备案。
2、施工单位对于业主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采取保护措施。
3、施工单位应将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标桩的埋设位置报监理复核审查。
4、监理收到报验单后两天内进行复查并给予答复。
(五)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1、分部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对拟进场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应填写报验表,同时提供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等供监理人员审查。
2、监理人员认可后,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方可用于本工程。对规范、标准、合同、设计说明中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一律由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对无规定的主要材料,监理对其质量有怀疑时,也将予以抽查。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凡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申报;对于重要材料,应当提供样品,供试验或鉴定;对于一般材料应提供供货单位的理化试验单,经监理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4、对合同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也应按照本制度进行报验。
(六)工序报验制度
1、工程施工前,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本工程施工中的“停止点”和“见证点”,并写入施工单位上报的质量计划内。
2、用于本工程的计量器具应通过监理检验方可用于本工程。
3、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约定检查的工序,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同时将自检结果书面报监理。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验单后48小时内组织复验并回复。
5、对“停止点”工序和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同意,施工单位不得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对“见证点”工序,监理如无正当理由未进行检验或验收,施工单位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以联系单形式报监理和业主备案,监理应同意施工单位自检结果。
7、下列情况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工序报验:
(1)施工单位未自检的工序;
(2)按照规范要求尚未全部完成的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