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应用问题研究(3)
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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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原准则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样在没有补价的情况下,就不产生损益;新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作为换人资产的人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计入当期损益。
3、债务重组
原准则规定。支付的对价与重组债务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规定,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支付的现金与债务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清偿的,债务人应将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霞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人当期损益。
二、公允价值运用的意义
(一)我国会计国际趋同迈出的实质性一步
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及美国等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准则,纷纷将公允价值作为重要甚至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加以运用,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计量属性角度看,公允价值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财务会计的发展方向。因此,其运用的范围和程度也就成了衡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组织会计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在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这一计量属性,这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尽管我国曾在1998年的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两个具体准则中短暂运用过公允价值(后被取消),但将其作为一种计量属性正式写入对具体准则具有统驭作用的基本准则,还是第一次。由于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体系中只有不具强制约束力的“概念框架”,并没有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基本准则”,因此,将公允价值写入对具体准则具有统驭作用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世界性的突破。
(二)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重要标志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机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发动机,也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基础条件。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必须服务和服从于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霈要。随着多元筹资的股份制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大量增加、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会计的目标由主要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