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资源型城市功能定位与可持续发展(3)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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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资源型城市
资源型城市是指因当地森林矿产资源的开发而兴起,并在一段时期内主要依靠资源
型产业支持整个城市经济发展的一种特殊城市类型。林业资源型城市是依托森林资源开
发而兴建或者发展起来的城市,在黑龙江省主要是伊春市和大兴安岭地区。
2、资源型城市的划分
通常有三种划分资源型城市的方法:一是资源初级开发为主的第二产业占工业产值
的50%以上,且在工业产值结构中初级产品占绝对优势的城市;二是有40%以上的人口直
接或间接从事同种资源的开发、生产、加工和经营等活动的城市;三是某种资源的采选
业在城市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在10%以上的城市。凡符合上述划分标准之一者,可以
认为其是资源型城市。
3、林业资源型城市的功能定位
林业资源型城市在具有城市普遍功能的同时,还具备着特殊的功能,即它是以单一
林木生产、加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城市。这种以单一林业经济为主导功能的城市,以资
源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单一性决定了城市主导功能的单一性,进而又制约着城市竞争
力的提升和城市经济转型的潜力。 ②
(三)林业资源型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资源型经济能够带动城市的发展,但当资源型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随之而来的环
境、社会、经济问题难以避免。伊春市作为典型的林业资源型城市,是国家开发最早的
森工生产基地、重点国有林区,1948年开发建设,50多年来,共为国家生产木材2.4亿
立方米,累计上缴利税、育林基金等59.2亿元,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伊春在
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做出了巨大牺牲:由于长期超负荷承担国家木材生产和上
缴任务,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就逐步陷入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境地。具体表现在:
1、可采森林资源枯竭,森林生态功能减弱
森林蓄积和可采成过熟林和开发初期相比分别下降了51%和98%。由于超负荷承担木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