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规程(讨论稿)
时间:2026-01-16
时间:2026-01-16
长春市九台俄语中等职业学校
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规程
(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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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校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其岗位职责,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道路,根据我校学生特点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制定《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规程》如下:
一、岗位职责
班主任(辅导员)在主管校长及学工处的领导下,贯彻我校“爱字当头、严格管理、深化教育,着力塑造学生的优良品质”的指导思想,全面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如下:
1、贯彻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按照学校领导和学工处的具体要求,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各项考核工作,评定操行成绩,撰写学生评语,组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建立有效的班委会和团支部,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工作,努力实行学生的自我管理,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文体活动。
3、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目标、正确的价值取向、正确的思维方式、正确的道德法制意识、良好的品行操守及健康的心理。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人、指导者、领路人。
4、协助团组织做好团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并不断引导学生党员和团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班风、学风建设。
5、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在学生中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律教育活动。
6、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和安全防事故教育,严格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7、加强对重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针对个别学生的不良习气和违纪行为,给予及时制止、批评、说服和处分,力求做好前期预防和后期教育引导工作。
8、负责与学生家长的日常沟通和交流,树立对学生全方位、全过程的教育管理理念,探索深化教育的有效途径。
9、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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