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6)
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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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
则上必须停运线路。特殊情况下,因系统原因,设备无法停运时,由运行方式部门提出满足系统稳定要求且对全线有灵敏度的保护(一般为距离Ⅱ段和接地距离II段)动作时间,并经相应调度机构领导批准更改后该线路方可继续运行。
4.4 在线路保护装置的远跳、高频通道等相关回路工作,或微机保护软件版本更换,影响本调度调管范围外系统保护运行的,相应调度机构应向对方调度机构协商,双方调度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4.5 线路纵联保护在投运状态下,除检测通道外,禁止在线路纵联保护运行通道上或保护回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4.6保护新投入运行时,或TA、TV变动、交流二次回路等改动后,均应用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来校验其电流、电压回路接线的极性、向量,正确后方能正式投入。
4.7 正常运行时,严禁做远跳试验。
4.8 关于继电保护专用收发信机通道运行维护的规定
4.8.1继电保护人员应将每条线路每台收发信机的发信电平、收信电平等以书面表格形式通知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或在收发信机有关指示上作出标记,以便于运行人员在进行每天的通道检查工作时能及时发现收信、发信电平的异常情况。
4.8.2运行中当发生3dB告警时,应组织人员查找告警原因。严禁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调整3dB告警电平及收发信机衰耗。
4.9 送电线路有工作停运,纵联保护无需退出;线路恢复运行时,对允许式和复用闭锁式保护,现场应检查纵联通道有否告警,对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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