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5)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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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双方依法确定。
3.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4.1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确
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
方案。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若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根据本条约定进行红利分配。本合同的红利包括
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1)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于每年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
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有
效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
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本合同的年度红利将由我们按累积
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
(2)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在本合同终止时给付。本合同终了红利分为以下两种:
①关爱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
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
有关爱金分配的,我们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
②特别红利
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效力终止的,我们
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特
别红利分配的,我们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减保时,给付本合同减少
的有效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特别红利。 5.
5.1 保险费的支付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支付)或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
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限期年交方式下的交费期间有5年、10
年、15年和20年四种。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
保险单上载明。
选择限期年交交费方式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5.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
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
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
交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