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体系(15)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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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建立设备、物资、材料台帐。
(十五)、带班(领工)员质量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与行业颁布的有关质量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熟悉质量有关管理制度、办法。
2、负责按照分工序的技术交底书组织现场施工;负责分管工程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环境管理的重点和控制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
3、负责工程质量的现场监察工作;协助制定项目旬、月生产计划。
4、负责各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与预测、安全预防和消除质量事故隐患、质量通病。
5、参与QC小组活动、分项和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监督
物资设备进货检验、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6、负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标准 、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由于未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标准 、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7、负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由于未按照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8、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由于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9、工序与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发生质量事故,应负直接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