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体系(12)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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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措施进行处理。因为在检查中未发现或发现了实际存在施工所用材料、半成品和技术设备不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要求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11、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工序,应立即返工或停工整顿;
12、参加项目部每月召开的质量分析会,分析质量体系运行及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13、参加与项目部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14、制定并组织落实项目部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及时申报优质工程。 (十一)、试验员质量职责
1、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试验工作。
2、负责试验和试验设备状态标识。
3、负责测定砂石含水率,混凝土坍落度,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做好混凝土、砂浆试件制作养护工作。及时将试件送检,提交各种试验报告,作为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试验资料记录,出具试验报告。
(十二)、助理工程师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建管中心的各种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
2、收集、整理、保管本单位的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