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营销管理标准(8)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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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G2 002-2006
a)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次排列在一起;
b)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c)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d)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7.3.5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件号。
7.3.6 永久、长期及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应置于卷首。
7.4 保管
7.4.1 营销档案,按照保管期限分别存放。
7.4.2 档案库房做支“七防”,保持库房温、湿度要求。
7.4.3 要定期检查档案库房,发现破损和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订和复制,做到帐、物相符。
7.5 档案鉴定
7.5.1 根据国家有关档案期限规定,制订本企业营销档案保管期限。
7.5.2 对超过期限的档案,经鉴定认为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进行登记造册、销毁。
7.6 档案利用
7.6.1 编制营销档案案卷目录,为查找利用提供方便。
7.6.2 按档案借阅制度借阅。
7.6.3 借阅档案时严禁拆卷、涂改、勾划、折叠,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8 报告和记录
8.1 报告
8.1.1 市场调研与预测的报告按4.2.2.7、4.2.4.3和4.3.4.1、4.3.4.2执行。
8.1.2 销售业务管理的报告按5.5.1、5.7.2.5、5.8.7执行。
8.1.3 合同评审与管理报告按6.2.2、6.2.3、6.3.1.1、6.3.2.8执行。
8.2 记录
8.2.1 格式:以文字和表格并用,表格参照GB/T 1.1规定。
8.2.2 填写要求:必须填写清楚,文字简练、中心特出、数字准确,以及本标准7.2.2要求。
8.3 传递路线
供销员→销售部长→主管副经理。
8.4 保存方法
按本标准第7章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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