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饮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实务(10)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例如:宾馆和旅店前台李小姐标准工资是月薪800元,换算成日工资则是800元/21天=38.10元/天,李小姐当月7日开始上班,至月底工作天数为15天,应付工资为38.10元/天×15天=571.5元。
酒店餐饮企业应建立考勤记录,可用考勤机打卡来记录每个员工的实际上班天数和时数。考勤卡就成为每个员工的劳动报酬的记录,同时也是企业工资开支的原始记录。如根据某宾馆和旅店当月考勤卡的记录,本月该宾馆和旅店员工出勤率如下:
①李某,上班21天,月工资600元,应发600元;
②张某,上班22天,月工资680元,应发712.36元;
③赵某,上班18天,月工资800元,应发685.80元;
④孙某,上班25天,月工资650元,应发773.75元;
⑤钱某,上班23天,月工资650元,应发711.85元;
⑥王某,上班23天,月工资650元,应发711.85元;
⑦刘某,上班20天,月工资650元,应发619.00元;
⑧吕某,上班22天,月工资1200元,应发1257.08元;
⑨林某,上班18天,月工资1200元,应发1028.52元;
⑩冯某,上班22天,月工资800元,应发838.20元;
根据上面所发工资出勤记录,实际付出数经员工签字后就成为记账的依据。对于计算出的员工工资数,一般借记 “销售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