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21)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附件A:飞行签派员执照训练课程
本附件规定了从事飞行签派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内容,列出的最低课程应当全部包含在一个完整的飞行签派员执照训练课程内。经民航总局批准的飞行签派员执照课程训练机构可以根据教学要求确定下列内容的顺序。
I. 航空规章
A、 本规则CCAR65部;
B、 CCAR25部、71部、91部、97部、121部、135部等航空规章;
C、 公司总运行手册。
II. 气象学
A、基本天气知识
(1) 地球的运动及其对天气的影响。
(2) 分析下列地区的气候类型、特征和结构以及综合情况: (a) 海洋
(b) 陆地
(c) 极地
(d) 热带
(3) 分析下列局部地区的天气类型、特征和结构以及综合情况:
(a) 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