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19)

发布时间:2021-06-0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2)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兰州华联")投资419.54万元人民币收购华联商贸持有的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广西华联")6.77%股权的议案。

(3)广西华联投资1440.65万元人民币收购华联商贸持有的北京华联呼和浩特金宇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金宇华联")16.87%股权的议案。

(4)广西华联投资243.75万元人民币收购紫金华联持有的大厂华联7%股权的议案。 (5)广西华联投资104.47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华联持有的大厂华联3%股权的议案。

(6)兰州华联投资761.64万元人民币收购海南亿雄持有的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12%股权的议案。

(7)金宇华联投资708.47万元人民币收购海南亿雄持有的兰州华联10%股权的议案。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情况

1)、山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将受托经营管理委托方的超市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2000年7月10日起,托管费为94.60万元人民币,托管费的确定依据是托管超市年销售额的1%,影响较小,该事项已于2001年11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北京华联(江西)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将受托经营管理委托方的超市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2000年7月10日至起,托管费为25.56万元人民币,托管费的确定依据是托管超市年销售额的1%,影响较小,该事项已于2001年11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3)、武汉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将受托经营管理委托方的超市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2000年7月10日起,托管费为62.07万元人民币,托管费的确定依据是托管超市年销售额的1%,影响较小,该事项已于2001年11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4)、北京华联商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将受托经营管理委托方的超市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2000年7月10日至起,托管费为0.75万元人民币,托管费的确定依据是托管超市年销售额的1%,影响较小,该事项已于2001年11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托管情况说明:

1)、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和管理协议》相关条款,该托管协议自受托方收购委托方股权或经营性资产或委托方注销后终止,因此该项托管行为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终止日期。

2)、由于该项托管的内容为委托方拥有的超市的管理权和经营权,故无法确定托管资产的具体金额。

3)、2004年度上述三家公司托管费收入182.97万元,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影响较小。

2、承包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承包事项。

3、租赁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租赁事项。

4、担保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担保事项。

5、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6、其他重大合同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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