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先锋店立体停车楼工程招标文件(8)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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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投标保证金
4.5.1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一笔金额为贰万元人民
币的投标保证金及壹仟元的图纸押金。
4.5.2投标保证金采用 转帐支票 方式。
4.5.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20日历天。
4.5.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将其投标文件视为
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5.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
以无息退还。
4.5.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2)
(3)
(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投标人未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有关规定。
4.6 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20 日历天。
4.7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密封必须按照招标人统一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
件”格式要求填报。
4.7.1投标文件袋由投标人自制。投标文件密封必须用专用封条在投标文件袋所
有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两枚。
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壹枚。
特别提醒投标人: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副本的封面均应为A4规格的普通白色复
印纸(无任何文字或标记);企业相关资料壹份,商务标及技术标各叁份,即壹正
两副,副本不需加盖副本章,正副本报价金额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4.7.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下午14:00时 。
第5条 工程增减项的确认方法
5.1 增减项工程量的确认:
5.1.1由于招标人原因(设计变更、招标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有误)导致实际工程
量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不符,投标人必须及时向招标人、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量变化
清单及造价预算,由招标人、设计、监理单位共同对变更图纸的内容和真实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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