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水泥厂劳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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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制订企业劳动安全措施计划,汇总报批后督促
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3、组织制订公司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制度、规程
的贯彻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安全生产问
题。
5、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
工作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
6、及时编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计划、督促有关部门
按规定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按标准审批发放。
7、参加新改扩建和大修工程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
计和施工计划劳动安全措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统计、分析、
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第六条: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劳动安全第
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并教育和督促职工认真遵章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