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水泥厂劳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第四条:分管安全的副厂长是公司劳动安全第一责任
人,对全厂的劳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副厂长及安全职能部门领导是全厂劳动安全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主要有: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审查
本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职能部门监督,贯彻、执行。
2、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
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按期实施。
3、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劳动安全管理业务知识,督促有
关部门抓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
4、参加年度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
组织制定措施,确保及时处理。
5、组织新、改、扩建和大修工程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的设计和施工计划中劳动安全措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6、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制定改进措施。
第五条:生产部是公司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职能部
门,承担全厂劳动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其职责主要有:
1、协助总经理、厂长、分管副厂长组织和推进全厂劳
动安全卫生工作,宣传、贯彻和国家地方劳动安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