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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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4.9 员工因上述违纪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
五、请/休假管理规定:
6.1请假审批程序:
6.1.1请/休假二天(含)以下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三天(含)以上需提前五个工作日申请;
6.1.2请假0.5天事假的,由直接主管签批;1天至3天以内的由直接主管及部门总经理签批;3天以上的由直接主管及部门总经理、分管领导签批;
6.1.3部门副职以上(含部门副职)请/休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批后呈报总裁审批;
6.1.4所有请/休假手续需在员工休假之前完成审批并报综合部记录归档,并不予报销请假期间的非公务费用,非紧急情况不接受事后补假手续,未经请假的缺勤,视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当日日工资200%扣罚,并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一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作自动离职/辞退处理。
6.1.5员工请假须由请假人提前亲自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以双联方式填写,一联部门保存,一联综合管理部备案,并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联系方式等,并报上级审核,批准后交付前台备案后方可离岗。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6.1.6 超假期应及时请示相关领导审批;
6.1.7 特殊原因(突发性事故)未请假或续假,必须及时电话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通知综合管理部备案,回公司后1天内补办手续,若未补办请假或续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6.1.8 如于预定假期前回公司上班者,应填写《销假单》经部门主管确认后通知综合管理部,否则以假期计。
6.2 假期类别:
请/休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产假及哺乳假等七种,管理程序如下:
6.2.1 事假:
①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可请事假,事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②请事假,一律事先填妥<<请假申请表>>经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批后报送综合管理部存档方可休假,如有特殊、紧急情况不能自行请假者,应电话告知上级主管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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