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8)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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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请于11月20日前将报考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者不提供)、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准考证的发放
1.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于2009年12月底-2010年1月初自行登录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书面《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书面《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2.选择外地报考点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研招办在考试前20-3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接收《准考证》的地址和邮编。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考试地点:
1.全国统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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