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6)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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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时以报名时的身份为准,考生须如实填报,不得更改。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6.缴纳报考费
(1)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参见北京市网报公告)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2)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0〕94号,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2〕072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考生,初试收取报名费40元,考试费100元,共计140元(网上报名全部结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门数进行核算,对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为3门的考生,返还25元到原网上支付的银行卡中);对在京报考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收取报名费40元。
“MBA联考”报考费每人200元。
法律硕士、工程硕士等报名费见北京工商大学报考须知。
(二)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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