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11)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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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MBA学制为3年,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具体年限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十一、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其他
(一)2010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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