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的相关知识(8)

发布时间:2021-06-07

名,则须通过繁琐的条约修改称序解决。因此,现代则倾向于采用概括法,根据可能施加的最高或最低刑罚规定可引渡的罪行。如1953年《匈保司法协助条约》第56条,规定“ 按照缔约双方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判刑至少一年或更重的监禁, 为可予引渡的犯罪。”此外,还有少数条约兼采列举法和概括法。例如, 1972年《英国与美国引渡条约》在一一列举可引渡的罪行的同时又规定,任何其它罪行,如果根据双方的法律都是应受惩罚的活,也是可引渡的罪行。

在确定引渡问题时,还有一点必项考虑,即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如果逃亡的罪犯是政治犯,即使提出请求也不予引渡。

政治犯不引渡是18世纪末期以后形成的一项国际法原则。法国《1793年宪法》第120条规定:“ 法国人民对于因争取自由而被其本国放逐的外国人给予避难所。” 这一规定建立了“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的基础。1833年《比利时引渡法》第1条明确规定, 禁止引渡外国政治犯。这一原则逐渐得到了各国的承认。

什么样的人属于政治犯的问题,国际法上并不明确,各国都是根据自己的利益和政策对政治犯的概念加以解释。例如,美国传统上把政治犯罪分为二类:第一,“ 纯粹” 的政治犯罪行为;第二,“ 与政治有关联的” 犯罪行为。前者是指“ 目标直接指向政府,并且不具有任何普通犯罪因素的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包括, 叛国罪、煽动叛乱罪和间谍罪而对“ 与政治有关联的” 犯罪行为则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欧洲引渡公约》第3条规定,如果被请求国认为请求引渡的犯罪系与政治犯罪有关,则不予引渡。这就给被请求国在决定何

引渡的相关知识(8).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