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的相关知识(2)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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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引渡应当根据引渡条约进行。
发展历史
引渡制度由来已久。早在公元前1280年,埃及和赫梯签订的和平条约中就
哥伦比亚向美国引渡大毒枭蒙托亚
有归还逃犯的规定。到了14世纪,欧洲出现了第1个引渡条约,但它所引渡的不是普通犯罪,而是异教徒和政治犯等。从19世纪中期开始,许多国家在国内立法中对引渡问题作了规定,如1833年《比利时引渡法》和1870年《英国引渡法》。此后,各国之间开始订立双边引渡条约或司法协助条约,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同引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文件。如1933年《美洲国家间引渡公约》、1924年《美国和罗马尼亚间引渡条约》、1963年《英国和瑞典引渡条约》,等等。 编辑本段引渡主体
简介
引渡是国家的主权行为。根据主权不可分割原理, 一国的主权必须由国家统一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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