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防水规范
标准《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附录一的有关规定。
铺贴石油沥青卷材必须用石油沥青胶结材料,铺贴焦油沥青卷材必须用焦油沥青胶结材料。
防水层所用的沥青,其软化点应较基层及防水层周围介质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高出20~25°C,且不低于40°C。
沥青胶结材料的加热温度及使用温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第2.2.11条的有关规定。
2.4.5 地下卷材防水层宜采用耐腐蚀的卷材和玛蹄脂。
耐酸玛蹄脂应采用角闪石棉、灰绿岩粉、石英粉或其它耐酸的矿物粉为填充料;耐碱玛蹄脂应采用滑石粉、温石棉、石灰石粉、白云石粉或其它耐碱的矿物粉为填充料。
卷材铺贴前应保持干燥,清除表面撒布物,避免损伤卷材。
2.4.6 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粘贴卷材的沥青胶结材料的厚度一般为1.5~2.5毫米;
二、卷材的搭接长度:长边不应小于100毫米,短边不应小于150毫米。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三、立面与平面的转角处,卷材不的接缝应留在平面上距立面不小于600毫米处。
四、在所有转角处均应铺贴附加层。附加层可用两层同样的卷材或一层抗拉强度较高的卷材。附加层应按加固处的形状仔细粘贴紧密;
五、粘贴卷材时应展平压实。卷材与基层和各层卷材间必须粘结紧密,多余的沥青胶结材料应挤出,搭接缝必须用沥青胶结材料仔细封严。最后一层卷材贴好后,应在其表面上均匀地涂刷一层厚为1~1.5毫米的热沥青胶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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