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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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规范
护层,然后方可进行需防水结构施工。
2.4.9 卷材防水层应在气温不低于5°C时施工,如必须在低于此气温时施工,则应采取措施使沥青胶结材料的铺设厚度尽量控制在2.5毫米以内,铺好的防水层不得有裂缝和粘结不良现象,否则应在暖棚中进行施工。
第五节沥青胶结材料防水层
2.5.1 沥青胶结材料防水层主要用于防水混凝土结构或水泥砂浆防水层上,作为附加防水层。
2.5.2 在侵蚀性介质中,如使用沥青玛蹄脂作防水层时,应采用相应的耐腐蚀填充料,其具体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2.4.5条的有关规定。
2.5.3 沥青胶结材料防水层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层表面应平整、密实、洁净;
二、基层表面应满涂冷底子油,并宜使其干燥;
三、沥青胶结材料防水层一般涂2层,每层厚度为1.5~2毫米;
四、沥青胶结材料所用的沥青,其软化点应符合本规范第2.4.4条的有关规定。
沥青胶结材料的加热温度和使用温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第2.2.1条的有关规定。
2.5.4 沥青胶结材料防水层可在气温不低于-20°C施工,如温度过低,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在炎热季节施工时,为避免烈日暴晒引起沥青流淌,应采取遮阳措施。
第六节金属防水层
2.6.1金属防水层所用的金属板和焊条的规格及材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板的拼接或金属板与需防水结构金属连接件的连接,均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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