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真题_税务代理实务_试题及(12)
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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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真题_税务代理实务_试题及答案
4. 应纳税所得额=850+14÷1.17+ 180+17.2(业务招待费)-28.80(广告宣传费)-14-116
(视同销售)-250-3.26=647.11(万元)‘
5. 应纳所得税额=647.1l x。15%=97.07(万元)
企业已预缴所得税91.8万元
应补企业所得税=97.07-91.8=5.27(万元)。
(二)2009年度
1. 应补个人所得税
18万元÷12=1.5万元,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375元
还原成税前所得=(180000—375)÷(1-20%)=224531.25(元).
224531.25÷12=18710.94元,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37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24531.25 x20%-375=44531.25(元):
2. 应补增值税:
50÷(1+4%)×4%x50%m 1 x7%=0.89(万元)’:
(三)账务调整;
1. 处置旧设备
调账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0.96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0.96万元
2. 企业3月购进固定资产少计进项税额
调账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07万元
贷:固定资产 0.07万元
(二)
1. 存在的涉税问题:
(1)货物抵销招待费,未作销售处理,造成少缴增值税83061.95元(722000÷1.13×13%)也使账载的招待费减少
(2)使用的所在省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联票面实际开具金额与实际申报抵扣金额不符,造成少缴增值税785072.16元。
该公司2009年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联票面实际开具金额为236065852.42元,应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0688560.81元,而该公司记账凭证记载的收购金额为242104869.01元,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1473632.97元,多抵扣785072:16元。
(3)销售副产品错误会计核算,未做销售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342189.85元。
(4)购入固定资产用于生产后又出租,其进项无须转出,但企业将租金收入错误会计核算,未按规定少缴纳营业税8000元。
(5)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的分录错误,属于补缴2008年度的税款,不能在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标,应做纳税调增处理。广告费未超标,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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