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认识的本质和过程(2)
时间:202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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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领域的活动,或宣称认识是对独立于物质世界之外的观念的东西的领悟,或断言认识是对主观体验、感觉、心灵活动的内省,这就割断了认识同客观现实的联系,否定了认识的客观依据,陷入了主观随意性。尽管彻底的唯心主义也主张可知论,但由于它把思维和存在看作是一个东西,因而也就取消了人能否认识世界的问题。不可知论认为世界不能认识或不能完全认识,对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成果持怀疑态度。其错误是在人的认识和客观世界之间划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贬损人的理性,为信仰主义保留和开辟地盘。所以,肯定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就是坚持了唯物主义,反对了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既有客体对主体的作用,更有主体对客体的作用。主体是具有复杂结构和进行活动的社会性的人,它在反映客体的过程中,必然会动用其内部结构的所有功能,对所反映对象的内容进行选择、整理、改造、解释、猜想等等,因此不仅能对客观对象进行直观的摹写,而且能对客观对象作出抽象和概括的反映;不仅能反映事物当下的样子,而且能反映它由于人的改造活动而可能成为的样子。也就是说,人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因此,由反映所形成的观念的映象,既是一种反映,又是一种创造,是一种创造性的反映。反映和创造是人类认识功能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反映离不开创造,反映过程是在创造过程中实现的;创造也离不开反映,是受反映对象的客观本性制约的。
第三,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提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而且揭示了这种能动反映的基础和机制,这就是实践。实践是主体一客体结构中的一种基本的功能关系,它表现为主体借助工具与客体发生实际的、物质的相互作用,是把主体和客体真正联系起来的中介。认识之所以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正是由于实践不仅能把客观事物提供给主体作为其认识的内容,而且能为主体提供加工、改造客体内容的认识模式,从而把认识的反映性和
创造性统一起来。恩格斯指出:“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
为了深入理解人对世界的反映活动是如何实现的,需要了解认识的结构。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具有同构性,表现为这两种活动在要素和运作方式上的相似性、一致性,两者的基本要素都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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