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试题及答案(13)
时间:2025-04-30
时间:2025-04-30
A.合同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之债
四、简答题
1.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1) 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受到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 没有合法根据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
1) 为他人管理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3.我国《物权法》所建立的物权体系包括哪些?
答: 1)所有权 2)用益物权 3)担保物权 4)占有
4.我国《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包括哪些?
答:第一,我国《物权法》调整物的归属关系。
第二,我国《物权法》调整物的利用关系。
5.物权法定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答:1)物权种类法定 2)物权内容法定。
6.什么是交付?交付须满足哪些要件始生效力?
答: 我国《物权法》上所说的交付,指的是物的直接占有的移转,或者更准确地说,指的是一方民事权利主体按照法律行为要求,将物的直接占有移转给另一方的事实。
交付须满足下列要件始生效力:第一,须有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 第二,须有占有物的交付。
7、用益物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1)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
3)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4)用益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8.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有何区别?
答: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为两种不同性质的共有,存在以下区别:
1)成立的原因不同
2)权利的享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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