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5)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法定工龄满6—10年或司龄满5年者,每年享受6天年度休假;
法定工龄满11—20 年或司龄满10年或具备国家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每年享受10天年度休假;
法定工龄超过20年或司龄超过10年者,每年享受15天年度休假。 四、员工假期薪资管理
1、病假薪资:医疗期内,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50%;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一天扣发日工资的90%;病假超过医疗期的,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只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病假为0工资); 2、事假薪资: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100%;
3、旷工薪资:旷工每小时扣100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资及当期绩效奖金。月度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的,扣发全月薪资及当年奖金,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4、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0元;
5、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到岗值班的和日常值班的,经人力资源中心核定,按劳动法规定核算加班工资。
考勤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