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0)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2、调岗
A、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B、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制"调函",按人员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C、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函”, 3、借调
由公司或拟借调单位的管理层提出,并经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而决定。
A、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
B、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填制"调函",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待岗
待岗应由用人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清楚说明待岗理由,交人力资源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同时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协调其工作安排,在两个星期内仍不能安排其工作的,进入离职工作流程。
五、人员内部调整的审批权限
1、公司部门经理/总监等中高层或专业技术人员的内部调整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一般员工的内部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