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五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案(5)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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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件允许时,参与培养工作的导师日常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
以上奖励细则须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㈤学术导师
学术导师由华侨大学选聘,学术导师的选聘条件、选聘流程、职责与待遇、考核等操作细则由华侨大学制订、实施。
六.考核
导师聘用期暂订为一学年,学年开始前由领导组选聘,学年结束后经领导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学校导师库档案,供下一学年导师选聘工作参考。考核内容包括:
1、培养对象课程过程及修习水平。
2、培养对象课题研究过程及研究成果
3、培养对象对导师指导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4、领导组对导师指导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各项考核细则另行制订。
七.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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