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诊所教学方法(6)
时间:2025-04-05
时间:2025-04-05
法律诊所教学方法
审辩护、上诉辩护、谈判调解、非诉讼和解,参与仲裁及会见接待等等。在这些课程中,教师通过给学生讲述案例或提供阅读材料,由学生站在不同角度上去分析、理解或就不同的角色进行扮演,并通过思辩、激发灵感,提出创造性的观点,最后,由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在模拟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会频繁地提出作为一名律师所必须面对的诸多复杂的问题,让学生独立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案,从而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对谈式教学法
对谈式教学法是以学生与指导教师就办案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谈话讨论,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的一种诊所教学方法。其特点有二:一是对谈的话题不限,有些可能是学生在办理案件中遇到的实体问题,也有些可能是遇到的程序性问题,还有可能是遇到的与办案相关的心理问题、社会问题、人际关系问题等等,总之,只要是学生认为对案件解决有帮助的话题都可能拿来与指导教师探讨;二是对谈的场所、时间、方式不限,学生随时随地遇到问题就会找老师商量探讨,既可以在学校,在课堂上,也可以在家里,在路边;既可以是电话交谈,也可以是面对面交谈,还可以发电子邮件进行笔谈;谈话时间可长可短,以能够帮助学生解决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限。通常这类谈话是以学生叙述事实,陈述所遇到的问题为开始,接下来指导得会用启有、引导性语言让学生谈出自己解决该问题的思路和方法。⑥
(四)互动式教学法
互动方法,是法律诊所教学的根本方法,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学校与社会的互动,教学与科研的互动。学生通过真实的案件,参与社会活动,在社会中接受教育,在变化的社会环境中学习法律。学生通过自己积极主动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运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实现自身价值。学生和教师在真实的社会中,研究和讨论现实社会中的问题,理论与实践结合,增强了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二是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俗话说,教学相长,从自身经历中学习,从经验中学习,不仅仅是一种学习方法,而且是一种教育方法。在诊所教育中,学生的客户是当事人、教师的客户是学生。学生向当事人负责,教师向学生负责。三是学生之间的互动。同伴相互学习、同行间的学习、团队成员间的学习,是诊所教育中倡导和推动的重要的学习环节。学生通过互动方法,认识法律职业中组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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