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遗址保护的基本做法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了把西安建设成为具有历史文明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城市的城市定位,提出了“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和“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奋斗目标,对古迹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关系做了更为科学的调整,努力将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大遗址的保护与改善遗址周边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生活质量相结合,实现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的和谐共生。
一、西安大遗址保护的主要成就和基本做法。
1、科学规划、完善法规、依法保护大遗址
西安市我国大遗址集中分布的主要城市之一,其中遗址类国保单位14处,省保单位24处,汉长安城遗址、大明宫遗址、阿房宫遗址、姜寨遗址和汉杜陵等五处大遗址列入“十一五”期间国家文物局确定的200处大遗址保护计划。
新中国成立以来,西安的历次城市规划都妥善地处理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明遗产的保护关系,重大建设避开了古迹遗址。我们近期修订的城市总体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突出了大区域、大系统的保护理念,划分出四个重点保护带,其中重要的一个就是古遗址、古陵墓保护带,强调要加强周沣镐京、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唐大明宫四大遗址及古帝王陵墓的保护,形成全市统一的古遗址保护体系。
西安从整体上保护大遗址的措施之一,就是不断加大保护工作力度,把对古迹遗址的保护纳入法律法规的范畴。市政府先后颁布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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