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床施工和交验(10)
时间:2025-04-22
时间:2025-04-22
1、本办法中所指的检测频率除具体说明外,均指双车道的检测频率,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紧急停车道(路肩带)、加减速车道均应视为一个车道进行频率计算。
2、评定合格路段的局部特异点位或路段,应现场测定周边界限,限期由路基单位处理到位;否则,交由路面单位处理,所有检测发现的特异点如需换填,宜用碎石材料或水稳材料进行换填,由驻地办进行质量控制。其单价原则上按路面单位清单价(级配碎石或水稳)的80%计,处理费用由交验小组现场确定(须明确处理范围、处理数量、单价等),处理费用由路基单位承担,并由驻地办督促路基单位办理委托支付单给路面单位,业主在中期计量中代扣代支。
3、施工单位应提供足够的试验检测人员积极配合,对配合不积极或准备不充分、不具备交工条件的,验收小组可拒绝验收或推迟下一次验收。
附表:1、 中间交工申请报告(A—028)
2、中间交工证书(A—029)
3、 路基交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