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基尧就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答记者问(2)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深远的历史意义。
记者:《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是什么?
张基尧:《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力争在3至5年内,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此,针对我国水利工程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对明确权责、规范管理,界定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严格定编定岗,推行管养分离、严格资产管理,理顺水价形成机制、强化水费计收,规范财政补助、严格资金管理,妥善安臵分流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推进水管体制改革,要正确处理好水利工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责、权、利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及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
记者:为什么要对水管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在规范财政支付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张基尧:对水管单位进行分类定性,是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的需要。《实施意见》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收益情况,把水管单位分为三类并分别作了定性: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依水管单位的收益情况定性为事业单位或企业;经营性单位,定性为企业。 关于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实施意见》规定,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牞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牞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除其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外,经营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由水管单位负担,更新改造费用在折旧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企业性质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