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4)
时间:2025-07-03
时间:2025-07-03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国联质检是国内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验、进出口商检、未知物测试、技术诊断、工艺分析、产品鉴定、项目技术论证、现场监测、远程监控和新技术研究的综合性机构。拥有CMA认证,出具具有CMA标示的检测报告(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国联质检Untied Nations Quality Detection 权威检测机构
(三)特大型(投资2亿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四条 《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排放许可证》在有效期满前3
第十五条 排污费和其它法律规定的责任。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放。
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按
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的排污口必须编号,设立标志,并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计量装置。
所有的排污口都必须具备采样和测流条件。
第十九条 持有《临时排放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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