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中医工作制度(9)
时间:2025-07-13
时间:2025-07-13
中医主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运用中医理论。参加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技术培训工作。
2.按时查房,并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辨证论治及特殊诊疗操作。
3. 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及医疗咨询工作。
4.决定疾病的重大治疗措施,组织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及抢救。
5.随时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5.组织本组医师业务学习,主持有关的危重病员、死亡病员、医疗争议病案的讨论及会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主管病房的主治医生应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并与护士长共同负责搞好病房管理。
8.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开展中医药新技术、新疗法的科研活动。
9.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负责向科主任提供各项征询意见。
10.负责完成科主任和副主任医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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