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中医工作制度(18)
时间:2025-07-13
时间:2025-07-13
中医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办法》,倡导中医“治未病”理念,逐步建立中医预防保健体系。
2.中医保健医师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
3.运用“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中医药“治未病”方法与技术,开展中医养生保健、饮食指导、体质辨识、心里疏导、家庭医生、健康指导、慢性病防治、疾病康复等个性化服务。
4.重点开展老年、妇女、儿童、慢性病人等特殊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逐步建立社区慢性病人健康档案。
5.指导并担任本院和辖区内的妇幼保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和妇女病、儿童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6. 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保健康复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定期中医健康教育、疾病康复指导等活动。做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培训,提高预防保健水平。
7.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8. 指导担任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职工体检、掌握健康情况,并提出保健措施。建立并管理好职工病案。
9.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院和辖区内的爱国卫生运动,健全清洁卫生制度,做好除害灭病工作。
10.按照相关规定在发生灾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预先调剂或集中代煎中药大锅汤,做好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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