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中医工作制度(11)
时间:2025-07-13
时间:2025-07-13
中医科工作制度
一、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
为宗旨,
二、遵循中医诊疗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做好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开设针灸、推拿、正骨、男科、肛肠科等中医专科(专病)。
三、实行首诊负责制,热情接待,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治疗措施得力,必要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四、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科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五、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及处方。不转抄院外处方,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按规定出具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
六、对于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七、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代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八、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九、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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