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中医工作制度(10)
时间:2025-07-13
时间:2025-07-13
中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运用四诊八纲、辨证施治的方法诊治病员、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书写中医病历及住院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历小结,负责修改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
4.遇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
5.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重症病员用口头或书面方式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了解病员的情况。上级医师查房和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并汇报病情和诊治情况,详细、准确地记录上级医师或会诊意见。
7.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学习中医基础理论,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征求病员对中医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1.根据上级医师要求,负责提供或整理医疗、科研资料以及各种统计报表所需数字。
12.完成科主任或上级医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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