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中医工作制度(12)
时间:2025-07-13
时间:2025-07-13
中医门诊工作制度
1. 在各院长的领导下,中医门诊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2. 中医门诊科室由医德医风好,临床经验丰富,有执业资格医师坐诊,中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 合理安排就诊流程,缩短病人候诊时间。就诊病员必须先挂号,依次就诊。疑难、急危重症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可优先提前安排门诊。
4. 中医师应以中医理、法、方、药原则和辨证论治方法,结合现代科技技术,准确诊断病情,合理选用方药。
5. 实行门诊登记制度,及时认真填写门诊登记或门诊病历,规范书写中药处方。
6. 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每张处方一般开药量以3天为宜,慢性病开药量一般不超过2周。麻醉药、精神药、毒药,按药品管理办法给药。
7. 凡遇急、重症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必要时转医院治疗或请上级医师诊治,以减少差错,杜绝医疗事故。
8. 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
9. 担任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小讲课、病例讨论等工作。
10. 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所有物品放置规范有序,确保良好的候诊环境。诊室要有遮掩设施,保护病人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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