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2)
时间:2025-05-05
时间:2025-05-05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一、 概述 (一)定义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以下简称受教育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只能用于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的商业性贷款。
(二)对象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受教育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同时为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
(3)身体健康,信用良好,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或具备建设银行认可的信用资格; (5)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期限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的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采用信用方式或保证方式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含2年)。
(五)额度
个人商业性助学贷款最低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
(六)用途
受教育人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 (七)利率
(1)个人商业性助学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贷款行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浮动。
(2)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操作程序
操作流程基本按照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规定,一般包括受理、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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