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5)
时间:2025-07-11
时间:2025-07-11
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方案
完成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等。
2、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内容是:履行《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定职责和单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医德医风、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群众满意度、技术含量高低、岗位责任轻重等方面。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以及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的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分工进行分类考核。考核结果要向考核对象及时反馈。
(1)、管理人员的考核以考核其管理成效、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职工对管理工作满意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为主要内容。
(2)、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以《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风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为依据,以其提供的服务数量与质量、专业技术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操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患者和群众满意度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为主要内容。
(3)、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以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与质量、技能知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服务态度、爱岗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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