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215_金域蓝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5)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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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7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10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甲方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并书面回复除外)。
11.2已竣工未验收的工程,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
11.3乙方应严格按郑州市《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及时、完整、准确、齐全地编制竣工资料,在甲方验收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竣工技术资料2套。
第12条 质保期及养护期
12.1工程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本工程硬质铺装工程质量保修期壹年,绿化工程养护期为壹年,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2在保修期后,因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无限期向乙方追溯违约责任。、
12.3养护期内乙方负责绿地的日常种植养护、种植、修剪、施肥、防病虫害、灌溉、覆土、树木扶架、间苗、补植、卫生保洁及各种设施的维护保修和更换,并接受甲方的日常检查。
12.4在施工及养护期间,绿化工作的管理与养护以及任何缺陷的修正与弥补,均是乙方的责任。
12.5养护要求:
12.5.1养护期内乙方应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养护。
12.5.2乙方应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管理和养护的详细计划及日程,将种植物养护到养护期满为止。对于更换枯树或草、花卉的再种植,应从再种植时起至少再养护一年的生长期,并随时进行检查和及时补植,补植前须经甲方签字批准方可实施。
12.5.3植物栽植的成活率应达100%,对于实际未成活的,甲方不予支付该单项工程款。 12.5.4日常管理及养护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常性除草;
(2)按园艺方法进行修剪、栽培;
(3)需要时经常浇水;
(4)养护期施肥计划、管线、设施等维护计划;
(5)经常施加农药及防治病虫害;
(6)经常防范人为的破坏和牲畜的践踏、啃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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