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4)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1、在建筑装饰企业,担任设计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 资料员等职务;
2、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可担任设计员、业务员、预算员; 3、在监理公司,可担任监理员、预算员; 4、在基建部门,可担任甲方代表; 5、在建筑设计事务所,可以做设计员。 (三)质量标准 1.基本要求:
(1)有一定的中英文水平,较熟练地运用、处理本专业中英文技术资料,并具有基本的信息交流能力;
(2)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数学、力学、计算机等专业基础知识; (3)掌握房屋建筑构造、建筑结构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4)掌握建筑材料与检测、建筑施工技术、施工组织与管理、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安全等专业技术知识;
(5)具有工程预算和建筑法规等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 (6)具有建筑水暖、电气设备等相关专业方面的知识; (7)了解建筑施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相关信息。 (8) 有良好的发展潜质。 2.知识要求 A、文化基础知识
(1)掌握本专业所需的高等数学基本知识。
(2)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了解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常识。
(3)掌握一门外语,并能够在本专业领域内应用。
(4)了解计算机的基础知识;掌握Windos操作系统和Offce办公系统;具有应用本专业常用软件的能力。
B、专业基础知识
(1)熟练制图基本知识、投影原理和点、线、面的投影规律,能熟练识读建筑施工图,掌握装饰制图的方法及原理,熟悉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制图标准。
(2)具有较强的美术基础,和较强的观察能力(抓形,感受体量、结构、光影的能力),及色彩感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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