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公司管理制度(15)
时间:2025-07-11
时间:2025-07-11
化妆品生产公司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一、个人卫生
1、直接从事化妆品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
的生产活动。
2、凡患有手廯、指甲廯、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磷屑,渗出性皮肤病
以及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现场。
3、生产操作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洗净双手,并在消毒水池中浸泡,穿戴好洁净的工
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盖到外衣,头发不得外露,进入灌装室人员必
须佩戴口罩,口、鼻不得外露。工作期间应时刻保持整洁。
4、直接与原料和半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得戴首饰、手表及染指甲、留长指甲、手部不
得有外伤。工作时应注意消毒双手。
5、生产操作人员必须勤洗澡、勤换衣。不得穿戴生产车间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
鞋进入非工作场所(如厕所),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生产场所。
6、生产操作人员严禁在生产现场吸烟、进食,不得随意走动、谈笑、打闹,不得有
不卫生的动作或习惯(挖鼻、挠头、随地吐痰等),生产车间不得有其他有碍化妆
品卫生的活动。
7、工作期间不得随意进出各自的工作现场,因生理需要而离开车间,事后再重新进
入工作现场工作前,应作必要的清洁消毒(见第3项)。
8、相关管理人员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洗净双手。
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二、操作卫生
1、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周转筐(桶)、毛巾、工作台等在使用前后应彻底的清洗
消毒(消毒水、消毒酒精、高温)。
2、清洗消毒后的瓶、盒、盖、垫、喷头、内塞等直接与半成品接触的材料必须立即
进入贮瓶间存放或经烘干处理后进入灌装室使用,严禁随意摆放在地面。
3、消毒酒精配比为75%,消毒水为0.25%的新洁尔灭,容器及配件消毒工作应在消
毒间完成。未经消毒的材料不得进入净化间和灌装间。
4、消毒后的材料必须经过晾干或烘干后使用,不得残留水分。材料贮放时间一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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