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山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16)
时间: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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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调度规程
第四章 系统运行方式编制和管理第一节 系统运行方式管理第41条 根据调度管辖范围,调度机构负责编制系统的年 度运行方式、 月度调度计划、 日调度计划、 特殊时期(含节假日) 保电运行方式。 年度运行方式、月度调度计划、特殊时期(含节假日)保电 运行方式须经相应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日调度计划由相应调度 机构领导批准。 第42条 编制系统正常运行方式应遵循电网安全、优质、 经济运行原则,并满足下列要求: 1、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要求,当电网发生 N-1 故障时,能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能迅速平息事故,避免事故范围的扩大,最大限度保证 对重要用户的连续可靠供电。 3、短路电流不超过开关的额定遮断电流。 4、具有足够的备用容量。 5、电能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43条 发电厂、地区电网的正常结线应与主网的正常结 线相适应。发电厂的正常结线应保证发电厂的安全运行,特别 是厂用电系统的可靠性。地区电网的正常结线应首先保证主网 的安全。
第二节 年度运行方式编制第44条 年度运行方式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上年度电网运行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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