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目的和特殊目的的财务报表审计(2)

发布时间:2021-06-06

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第三章相比,在具体规定上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大变化:

1.指出了除2006年版准则提及的计税基础、收付实现制基础和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外,特殊目的框架还包括合同条款。

2.增加了“特殊目的财务报表”、“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的定义。

3.分“承接业务时的考虑”、“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考虑”和“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报告时的考虑”三个方面分别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承接业务时的考虑”部分,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被审计单位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性,并了解财务报表编制目的、预期使用者以及管理层为确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否适用于具体情况所采取的措施等三个方面。

在“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考虑”部分,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在运用与审计相关的准则时,是否需要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作出特殊考虑;此外,还针对财务报表按照合同条款编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的方面作出了规定。

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报告时的考虑”部分,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在这一阶段应当遵守的审计准则,需要评价的方面、审计报告内容以及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

(三)本准则学习中注意事项

1.注意适用范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至第1521号适用于所有财务报表审计,本准则规范注册会计师运用这些审计准则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的特殊考虑。

2.注意与1603号结合学习。本准则是针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整套财务报表审计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规范注册会计师对单一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相关的特殊考虑。

3.注意与其他准则的关系。本准则并不超越其他审计准则的要求,也未涵盖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需要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作出的所有特殊考虑。

二、框架结构简介

本准则共5章16条,其主要结构如下表8-1:

(链接地址:/2011_xxzt/sz/2010zckjszyzz.pdf)

表8-1框架结构简介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